核心提示:夫妻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。
案例来源: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(2023)京民申1855号案情:1、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。婚后二人购得房屋,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。
【资料图】
2、2020年12月20日,范某与刘某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。
3、刘某向范某支付首付款46万元;2021年3月12日,刘某向范某账户转入31万元;2021年3月23日,刘某向范某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,2021年4月8日,刘某再次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;交房后,刘某向范某账户转款1万元。
4、关于房款去向,范某认可给付曹某房款共计332938.26元,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、债务,炒股,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,现房款已无剩余。
5、其中,双方将首付款447061.74元用于偿还贷款本息,剩余首付款在曹某账户内;2021年3月12日,范某向曹某转账31万元;房款150万元,范某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,4月8日再次转账55万元,炒股共计亏损711196.08元;关于房款1万元,曹某认可取款1万元,已用作生活费支出。
6、为证明范某挥霍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,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《房产分配协议》约定: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,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。
7、曹某以离婚纠纷为由将范某诉至法院,2021年10月22日,法院判决驳回曹某的诉讼请求。
8、曹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:请求判令范某向曹某支付1213333.33元。
裁判理由:一审、二审法院认为,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售房屋所取得的228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。范某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71.119608万元,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,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,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020.58元。
北京高院认为: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,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。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,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,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,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,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,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。一、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。
笔者分析:本案中,夫妻双方在婚内处分了共同财产,但一方未将所有房款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,擅自将款项用于炒股,其亏损应当自负,并且可以提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无需等待离婚诉讼的判决。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X 关闭
江夏公安持续发力守护当“夏”平安---“知道我们找你干什么吗?“8月12
2023年08月14日关于强强联手,海四达与光莆股份打造储能新格局!的最新
中报显示,报告期内,公司在第一季度业绩下滑以及基于自主可控认知大模
8月12日,浙江宁波,一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吐槽称,在宁波市体育
【韩国疫控部门:一周后再决定是否下调新冠传染病等级】韩联社8月14日
icudt59 dllapp是一个重要的软件文件,它属于ICU国际化组件库或Unicode
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城市景色。塞尔维亚国家旅游局供图中国与塞尔维
韩国最大电信公司SKTelecom表示,将向美国人工智能创企Anthropic投资1
江苏13太保平均工资!,南京,苏州,无锡,太保,江苏省,最低工资标准
常吃鸡蛋好处多多,但切记不要与这3种食物一起吃,别不当回事!,香菇,